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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党(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发布日期: 2015-11-10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院党(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民主管理,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党务、院(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院)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建设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谁产生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所有事项均要按照公开范围,方便、快捷、及时、如实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公开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依靠职工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与职工的互动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有利监督原则。党(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凡重大党(院)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党(院)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公开内容

㈠党务公开

1.党委会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包括医院改革发展目标、规划等重大决策以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决定(责任科室:党办室)。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医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党员评议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等(责任科室:党办室)。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医院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医院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管理、民主评议,党费收缴与党务经费管理,党员权利保障等(责任科室:党办室)。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及参加学习、培训等(责任科室:院办室)。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责任科室:人事科)。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责任科室:党办室、纪检审计室)。

7.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责任科室:党办室)。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责任科室:党办室、纪检审计室)。

㈡院务公开

1.向社会社会和就医群众公开的内容

⑴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医院整体布局和各临床科室、窗口科室的设置及标识;医院领导、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医院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责任科室:院办室)。

⑵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并提供查询服务;门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院专家、出诊医生、住院(医疗组、护理组)医生、护士的姓名、职称、学历和专业特长等;公开病历查询、复印的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院内制剂许可证、批准文号;医疗纠纷接待处理程序、接待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夕阳红就医卡》等优惠条件和办理程序(责任科室:医务科)。

⑶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名称、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包括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号、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并明示是否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住院医疗收费标准,为患者提供规范的“一日清单”;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及其他应向社会及患者公开的信息(责任科室:财务科)。

2.向医院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⑴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情况;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责任科室:院办室)。

⑵年度财务预、决算;采购和招投标情况(责任科室:财务科)。

⑶岗位设置、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和程序;人员选聘、使用、轮岗和交流情况;薪酬体系情况;职称评定和聘用程序、条件、结果(责任科室:人事科)。

⑷科研立项、成果评定情况(责任科室:科教科)。

⑸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单品种用药“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情况(责任科室:药剂科)。

⑹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发展规划、立项和审批、招投标、征地拆迁、施工过程、变更内容、质量监督、采购、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的信息都要通过局域网网和其他渠道及时向职工和社会公开(责任科室:基建科、总务科、纪检审计室)。

四、公开形式

㈠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医院内外网共享平台、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和党(院)内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对社会、职工及党组织内部进行公开的非涉密信息。

㈡申请公开

申请公开信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对于依申请进行公开的信息,根据其申请的信息内容,采用一定形式进行公开或进行答复。

㈢公开形式

⑴对社会和就医群众公开

①在医院院落、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的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计算机查询台、公开专栏、宣传橱窗、公示栏等。

②编印、发放各类公开资料。通过院内局域网、外网、新闻媒体或政府官方网站等形式公开。

③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医院院务公开投诉信箱。

⑵对医院职工公开

设置公开栏或通过院内局域网公开等形式外,对院内重大事项,采用院情发布会、职工大会、座谈会、民主对话会、院周会等形式及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实时公开 

根据《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党(院)务公开目录》及其它应公开的事项,实时由责任科室更新。

2.审核签发公示 

⑴日常性党(院)务公开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在医院权力运行监控平台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院党(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发(附件3),重要事项需报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⑵责任科室要积极收集党员群众对党(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报党(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反馈相关科室办理。

⑶各责任科室要注意资料的归档管理,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

六、公开监督

医院党(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医院纪委负责,职工认为医院相关科室未履行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医院党(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11-85929950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纪检审计室 

七、保障措施

㈠健全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以院长许尊贵、党委书记张娟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纪检审计室。各相关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并做好资料登记、整理和归档工作。

㈡加强制度建设 各责任科室要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坚持自查和检查制度,定期做出自查报告并向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公开内容要逐级报领导小组备案,年度归档立卷。

㈢加强监督考核 医院实施量化考核办法,各科室要时刻注重权力在运行过程中风险的防范和预警,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考核,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党(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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