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2013年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来源: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发布日期: 2015-03-14
(经2013年12月3日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76号)、《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57号)、《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石人【2008】32号)及省、市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医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医院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打破和消除身份界限,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以人为本、竞争择优;坚持责权明确、岗变薪变的原则。凡内退及已办理病休手续人员,在此次聘用中只能聘用到本级别的最低等级。
此次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是职工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法定劳动(工作)关系和正式人事关系确立,以及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基本标志。
三、实施范围
㈠ 截至2013年4月30日在编在册职工;
㈡ 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已办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实施
㈠ 成立岗位聘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举
副组长:张 娟 戴二黑
成 员:杜丽辉 刘春堂 王瑜玲 冯爱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及时反馈岗位聘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调研分析相应解决办法,保证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㈡ 岗位聘用设置
2010年我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我院各类别岗位设置如下:
1. 管理岗位设置5个等级,即五级至九级,分别对应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根据上级审批的“暂定”方案,管理岗位人员按现任岗位聘用。政工系列人员列入管理岗位范围。200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政工专业职务资格并已批准聘用的在职在岗人员(含2006年12月30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政工专业职务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等级兑现工资待遇。2006年12月30日前取得政工专业职务资格并已批准聘用的在职在岗人员,参照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分级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2. 专业技术岗位
设置10个等级:即三级至十二级。其中正高:3-4级,设置比例≤10%,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副高:5-7级,设置比例≤25%,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8-10级,设置比例≤35%,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助理级:11-12级,设置比例≥30%,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员级(十三级)结构比例不受控制,按现行岗位聘用。
确因需要聘用省内享有盛誉、业内公认、贡献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需按照规定程序由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核准,报批核定后,可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此,三级岗位的数量相应减少。
3. 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4个等级:即二级至五级,分别对应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根据岗位设置标准,技术工二级设置比例≤7%,三级设置比例≤38%,四级设置比例≤50%,五级设置比例≥5%。根据上级审批,2012年以前聘任的工勤技能人员按现任岗位聘用,之后严格按照核定的工勤岗位设置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分级方案进行聘用。暂无岗位名额的情况下,将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递进聘用。
㈢ 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㈣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
首次分级不降级原则。2009年至2010年医院首次分级工作中,已进入相应层级较高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即按该等级予以聘任。
任职资格满三年原则。根据冀人社发[2010]57号文件规定,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在岗位设置的数额内,聘在本级最低等级。任职资格满3年的人员,按要素排序可竞聘到相应级别岗位。
逐级递进原则。此次分级聘用后,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因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当高一级别最低等级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坚持逐级递进,不得越级聘用。
空岗补聘原则。医院根据上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标准,严格控制比例,在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排序公示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空岗补聘,即整体依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职称晋升批次)、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间依次排序,同等条件下以参加工作年限、学科带头人、任行政职务年限、卫生技术主系列、学历层次依次对比排序竞聘。
离退休人员分级条件:自2006年7月1日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按本层级专技职务最低等级退休的人员,在办理退休之日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满三年的,仍维持在本等级的最低等级;满三年以上的,允许晋升到本级别的最高等级,并实行“即聘即免”,重新核定退休养老金标准。“即聘即免”是一项临时政策措施,之后不再执行此政策。
五、聘用程序与实施步骤
㈠ 制定聘任方案。按照上级精神及人社部门重新批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制定《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㈡ 公布方案。《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㈢ 实施聘用。严格按公布的聘用实施方案组织全员岗位聘用,并将聘用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㈣ 上级审批。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聘用结果报市卫生局和人社局批准。
㈤ 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统一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存入个人档案,聘期三年,待市人社局审批后自2013年4月起兑现工资待遇。
六、保障和要求
㈠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全院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大局出发,积极参与,确保此次聘用工作稳步实施。
㈡ 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工作稳定和良好秩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㈢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向人事科反映,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实施方案将做相应调整。实施过程中具体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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