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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收费标准

 一、收费种类和标准

凡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并委托我院进行的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临床试验、药物上市后研究均需经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需缴纳伦理审查费。缴费标准如下:

1.药物、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初始审查:5300元(审查费5000元+税费300元)/项。

2.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初始审查:会审费5300元(审查费5000元+税费300元)/项;快审费2120元(审查费2000元+税费120元)/项。

3.修正案审查和复审审查的快速审查,1060元(审查费1000元+税费60元)/项。

4.如果申办方同时提交乙肝五项临床试验项目:3180元(审查费3000元+税费180元)/项。

5.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案审查、偏离方案审查、安全性事件等),经主任委员审定需要会议审查的情况2650元(审查费2500元+税费150元)/项;同时提交乙肝五项临床试验项目跟踪审查会审按一组收费3710元(审查费3500元+税费210元)/组。

6.在遵守“收支平衡、非盈利”的原则下,如有特殊情况,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付款方式

在伦理审查至少一周前,由申办方以公对公的方式付款至我院账户,注明“项目名称(简写)+伦理审查费”。付款完成后需将付款凭证发送至伦理邮箱G15633665270@163.com。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与新中国同龄,有70余年治疗肝病、结核病的历史;

河北省首家三级传染病医院,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

省市医保定点医院;

无假日医院,节假日期间各种诊疗活动正常进行,方便患者随时就诊;

花园式医院,绿化率达到35%以上,是患者治疗、康复、休闲的场所。

把信任交我们手中 让健康从这里开始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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