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民主集中制“五不制度”
来源: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发布日期: 2015-07-27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应坚持"五不制度":
一、党政正职在不能同时参加会议时,不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二、党政正职没有进行会前通气的重大事项不能上会研究。
三、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不予上会研究。
四、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只要时间允许,不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做出决定,应对提出的问题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待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时,再进行讨论拍板。
五、没有进行充分酝酿,班子成员大多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不上会研究。
- 上一篇: 中层干部考核制度
- 下一篇: 没有了